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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遼源市2024年城市排水設施建設項目排澇通道整治工程洪水影響評價競爭性磋商公告
發(fā)布時間:
2024-11-11
點擊數(shù):
一.磋商條件
本項目吉林省遼源市2024年城市排水設施建設項目已由遼源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以遼發(fā)改審批【2024】15號文件批準,項目業(yè)主與招標人均為遼源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地方財政資金,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排澇通道整治工程洪水影響評價進行競爭性磋商。
二.項目概況與磋商范圍
2.1項目概況:吉林省遼源市2024年城市排水設施建設項目所涉及相關排澇通道整治工程的洪水影響評價
2.2項目編號:LYHJZB2024-111166-CS
2.3服務范圍:地形地貌查勘、周圍建筑物調查,地形測量;報告書編制,工作大綱編制,建設項目基本情況整理,河道現(xiàn)狀基本情況收集整理,河道規(guī)劃基本情況收集整理,河道演變分析,地形測量數(shù)據(jù)整理及繪圖,水文資料收集及水文計算,工況分析計算,沖刷與淤積分析計算,滲流穩(wěn)定分析,邊坡穩(wěn)定分析,防洪影響綜合評價,結論與建議;附圖繪制、印刷裝訂等工作。
2.4服務地點:遼源市市內。
2.5服務期限:簽訂合同60日歷天內提交成果及批復文件。
2.6預算金額:39萬元
2.7質量標準:符合國家及行業(yè)現(xiàn)行相關標準和規(guī)范。
三.磋商應答人資格要求
3.1應答人須在中國境內注冊并持續(xù)有效的企業(yè)法人,具有有效營業(yè)執(zhí)照,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能力。
3.2項目負責人須具備相關專業(yè)中級及以上職稱,整個服務過程中不得隨意更換項目負責人。
3.3本次磋商不接受聯(lián)合體。
3.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應答。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應答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應答,違反前款規(guī)定的相關應答均無效。
3.5拒絕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標資格期限內的企業(yè)或個人參加投標。對在“信用中國”網(wǎng)站(應答截止時間前)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對在“中國政府采購網(wǎng)”(應答截止時間前)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不得參加本項目應答。
四.磋商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應答的應答人,請于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時30分至11時,下午13時30分至16時(北京時間,下同),到遼源市宏基建設工程招標有限公司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項目負責人職稱證書復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被授權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加蓋單位公章(鮮章)購買磋商文件。
4.2磋商文件每本售價300元,售后不退。
五.應答文件的遞交:
5.1磋商應答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應答截止時間,下同)為2024年11月21日9時30分,地點為遼源市宏基建設工程招標有限公司會議室。
5.2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磋商應答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5.3磋商申請人在提交磋商文件時,應按照有關規(guī)定提供人民幣3900元的磋商保證金或磋商保函。
5.4當有效磋商應答人不足三家時,招標人另行組織磋商。
5.5當有效磋商應答人的磋商報價超出招標人設定的最高磋商限價時,該磋商報價視為無效報價。
六.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中國采購與招標網(wǎng)、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上發(fā)布。
七.聯(lián)系方式:
招標人:遼源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地址:遼源市南部新城
聯(lián)系人:王嵐
電話:0437-3280226
招標代理機構:遼源市宏基建設工程招標有限公司
地址:遼源市隆基華典55號樓門市
聯(lián)系人:王珂娜
電話:0437-3116563
聯(lián)系方式
地址:吉林省遼源市龍山區(qū)華典一品55號樓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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